这些论文在争取批准宪法的斗争中,对于当时的趋势只发生了一小部分影响。
马萨诸塞、维基尼亚和纽约三州内,在坚苦斗争之后宪法终于获得胜利;但是它所依赖的不是报纸上的宣传文章,而是靠许诺、威胁、讲价还价和当面辩论。
帕布里亚斯,如他自己所说,说话的对象是一群明是非、负责任、有地位的人,而这些人士多数早已坚信政府制度必须改变。
《联邦论》这本书1788年在维基尼亚和纽约州内的主要用途,是对辩论者提供一本辩论手册。
在纽约市里士满区内对批准宪法举行辩论时,汉密尔顿曾命人把这些合订本赶急运往该处,供宪法拥护者之用,事后这些人都认为这本书对他们大有帮助。
《联邦论》这本书之所以成名,并非由于某一重要年代所发生的事情,而是与整个美国历史的发展过程有关。
它一直标志着《美国宪法》的巨大成功,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这部宪法业已经过很多年代的考验,并且已经有了若干改进;可是每当在解释上发生问题时,大家还是必须依赖这三位当年帮助起草宪法的人所作的解释作为判断的根据。
《联邦论》这本书看来共包括四个部分:(一)对联邦政府优点的解释;(二)对联邦条款弱点的揭露,说明在此种制度下无法产生这样的政府,并且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一个像样的政府;(三)对新宪法的分析和辩护,指出它是实现联邦制度和宪政的工具;(四)并对某些较为实际的问题加以辉煌的阐发,对某些具有永久性的真理加以解释,使我们能够同时了解自由政府的好处和危险。
在解释联邦政体方面,这本书可以说是具有创造性。其他的人如孟德斯鸠等,曾就若干在感情上和商业上具有密切联系的各邦之间的某些团结和分裂的问题,加以聪明的检讨;但是,第一个对真正联邦制度的优点加以深刻阐发的是帕布里亚斯。
真正的联邦制度已经超出了单纯联盟的范围,还必须由此向前朝着统一的方向大跨一步。
《联邦论》坚决主张:(一)在联邦制度之内,两级政府都必须直接对个人行使权力;(二)中央政府在指定的范围内,必须具有不容怀疑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三)联邦制度之所以值得珍视,不只是因为它能保持内部和平、抵御外侮,而且它能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使一个广大地区内的人民都能享受个人自由。
在阐述上述各点时,该书说理之透彻,是一项不可磨灭的功绩。我们可以说,《联邦论》一书把联邦制度由一时的权宜办法变成了一项信条,把它由历史上的偶然事件,变成了一项具有永久性的、宪政原理的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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