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论》关于联邦条款弱点的叙述,今天读来毫无趣味。可是在撰写此书的那个年代,这些东西读来非常有趣,很多新宪法的拥护者认为这本书之所以有价值,主要在于它对
“现有联邦制度的显然缺点”的无情揭发。新宪法成立以前的联邦政府,我们今天看来可能是一个死东西,但对当年的作者确是活生生的。
帕布里亚斯在打击这个政府的时候,一定觉得很痛快,因为他必须努力揭发它的一切弱点。
第十五至第二十二篇论文中有些很难读的部分,但即使在这里我们也发现一些深刻的议论,它们所涉及的主题是:一个软弱无力的政府在一个混乱的社会里,所形成的可怕情况。
迄今为止,《联邦论》一书是分析宪法的唯一权威著作,它对社会发展的主要影响即系根据此一事实。
在美国宪政发展的全部历史上,今天一如过去,在对宪法的某一条款提出解释时,只要引述帕布里亚斯的话,就可以使这项解释显得特别真确。
若是我们发现他对宪法某些细节的解释错误-例如,他认为参议院享有部分的罢免权,并把总统的统帅权力解释为一种纯军事权力-但是,不要忘记他的很多解释都非常正确。
帕布里亚斯,这位汉密尔顿的化身,在第七十八篇文章中对司法复审权提出惊人的论断时,表现了最高的智力,并对历史产生了空前的影响。
帕布里亚斯,这位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的化身,是一位政治理论家,他使《联邦论》这本书在近年享受盛名,并在实际方面发生影响-虽然这本书所讨论的只是一些抽象的东西,而且就政治理论而言,内容也是残缺不全。
汉密尔顿和麦迪逊两人一方面能够在安闲的书斋里面写出政治理论,另一方面还能以政治战略家的身份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大显身手,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联邦论》能够对政治理论有所贡献,完全是一个偶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件使人高兴的偶然事件。
因为这两位主要作者即使是在对最实际的问题进行辩论时,有时为了要对问题加以透彻地说明,也不能不把它摆在一个更为广泛、更为抽象的背景里去加以研究。
不过,话得说回来,某些政治理论上的伟大贡献产生的经过情形正是如此。
因此,读者对于《联邦论》的重大遗漏和内容结构上的欠均匀,不需大加惋惜;否则他对二人的精心之作,如麦迪逊论多元社会的作品(第十篇和第五十一篇)、汉密尔顿论行政权力在自由政府中的作用一文(第七十篇)等,就不能迅速领悟它们的重要性。
若是读者能够重视这些作品,并随时注意去发现那些散布在全书中的一点一滴的宝贵思想,他不久就会获得很多有关自由问题的珍贵的政治知识。
《联邦论》一书虽然对各种政体均有一般性的重要议论,但帕布里亚斯主要关心的是民主政体-当时称为共和政体。
他在这些文章中,经常明显地表现出他对不稳定局面的厌恶和对无政府状态的恐惧;但是,他所提出来的获致社会和平与安全的办法,比托马斯·霍布斯(thomashobbes)的建议要好些。
《联邦论》一书作者们的一贯目的,是要寻求
“共和主义的补救办法”来医治
“共和政体最容易发生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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